1、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劳资、教育工作;
2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;
3、组织开展林业职工教育培训;
4、监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;
5、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、纪检、党建和工、青、妇及计划生育工作;
6、指导林业系统思想、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