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>
人事股

2006-02-27 16:00:19来源:

1、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劳资、教育工作;

2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;

3、组织开展林业职工教育培训;

4、监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;

5、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、纪检、党建和工、青、妇及计划生育工作;

6、指导林业系统思想、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
清新县林业局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清新县信息中心建设管理